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》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,历经2009年、2012年等多次修订完善,已成为指导和规范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根本性法律。该法旨在通过建立科学、高效的技术推广体系,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,提升农业生产力,保障国家粮食安全,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,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。
法律的核心内容围绕“技术推广”这一主线,构建了系统化的制度框架。它明确了农业技术推广的公益属性,确立了以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,农业科研单位、有关学校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涉农企业、群众性科技组织、农民技术人员等多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推广体系。这打破了以往单一行政推广的局限,形成了产学研推用紧密结合的协同机制。
法律对推广人员的资质、职责与权益保障作出了详细规定。要求推广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,并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法律保障推广人员的工作条件、工资待遇和职称评定,稳定了基层推广队伍,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。
法律强调了推广程序的规范性与科学性。农业技术的推广,必须遵循“先试验、示范,后推广”的原则,确保技术的先进性、适用性和安全性。推广活动需尊重农民的意愿,通过教育培训、示范引导等多种方式,帮助农民学习和掌握新技术,而非强制推行。
财政保障是技术推广得以持续的关键。法律规定,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纳入财政预算,并保持稳定增长。这确保了公益推广机构的运行经费、人员经费以及试验示范、培训、咨询服务等专项活动的开展。
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,该法也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推广方式。基于该法精神,我国大力发展“互联网+农业技术推广”,通过远程教育、移动APP、在线咨询等平台,将技术信息精准送达田间地头,有效扩大了服务覆盖面,提升了推广效率。
《农业技术推广法》的实施,深刻改变了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面貌。它推动了良种良法、节水灌溉、病虫害绿色防控、农业机械化、智慧农业等一系列先进适用技术的普及应用,对实现粮食生产“连丰”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,该法将继续引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深化改革,强化公益性服务,激发市场化活力,为端牢“中国饭碗”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注入更强大的科技动力。